2020年6月23日,中心归集科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经筛查,确定把“各类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列为双随机抽查事项,编制了清单,并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编制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各类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检查事项的市场主体由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以中心执法人员为主。
今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四平市城郊供电公司这两家单位进行抽查,两家企业均已正常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抽查结果已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在抽查的过程中运用了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根据实际控制随机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了随机抽查力度,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