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聘用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吉人社联字【2010】42号)和《关于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4】39号)精神,认真开展续聘工作。
人事教育科合理安排续聘程序,对员工的职数、职务、职级、岗位设置、岗位类别、任职资格证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各类信息底子清、情况明,仔细核实了聘任时间、聘任时限、聘用合同期限,认真准备续聘工作相关材料,使人事岗位设置及事业单位人员续聘工作顺利开展,按时间、按标准完成续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