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于2024年5月21日起,实施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优化政策中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含)以上的条件,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取消了提供与城镇单位签订的雇佣关系合同的条件;城镇个体工商户取消了提供营业执照的条件;自由职业人员取消了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条件。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可更加便利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低息贷款优惠政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增强住了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大吸引力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