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关于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掌握档案管理技术;
2、指导本单位各科室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4、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库房达到“八防三无”(即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高温、防虫鼠、无霉变、无遗失、无差错)的要求;
5、做好档案使用服务工作,能够熟练利用电子档案系统,迅速准确地提供使用;
6、积极做好电子档案工作,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7、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涉个人隐私内容,确保档案的安全。
8、中心及各县部档案工作人员应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忠于职守。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学习档案业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9、中心及各县部应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工作变动,应在在调动工作时,提前做好交接工作。
10、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相应处罚:
(1)我中心业务办理人员在业务办理后未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交给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的;
(2)损毁、丢失档案或含有个人隐私的档案外泄的;
(3)擅自销毁或撕页、涂改、抽换业务、财务档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