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及核算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按程序报批后执行;负责编制执行中心及外市县管理部财务收支年度预决算工作。
3、负责沉淀资金运作,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根据资金流量和贷款、支取的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合理调度资金,分时段存储,发挥资金效益。
4、按规定落实大小印鉴分开保管,重要票据、支票统一保管。实施严谨的资金调动审批手续,保证资金安全。
5、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计息结算工作。
6、负责按时组织编报住房公积金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报表及时。
7、负责定期与委托银行对账,对未达账项,查明原因,并做出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8、负责整理装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记账凭证,做到票据粘贴整齐,装订及时规范。
9、负责定期向市财政局请拨经费。
10、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11、负责定期编制中心财务收支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