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及考核;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执法意见和重大行政执法规程、手续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负责法治宣传与培训。
1.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普法及法治培训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政策问题的咨询、解释、督查落实工作;
4.负责组织和编制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规划和制度建设工作;
5.负责中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投诉受理工作;
7.负责对中心业务规章制度、重大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外合同、协议文本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
8.负责组织实施中心规范性文件公示、依法报备和清理工作;
9.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0.负责中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定住房公积金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配合司法部门处置涉及公积金有关事项等工作;
12.负责与法律顾问的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