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缴存职工、单位经办: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变更县级公主岭市代管关系的批复》要求,公主岭住房公积金业务将移交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12月停止受理公主岭住房公积金业务。为做好此次移交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所属县〔市〕管理部)将于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3日停办业务,届时包括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全部业务将停止受理,2021年1月4日起正常办理业务。
二、同步停止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届时包括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网上业务大厅、12329短信等一并停办,具体开办时间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涉及公主岭管理部在途业务清理截止时间定为12月10日,12月11日至15日涉及公主岭管理部业务将仅办理可实时办结类业务,同时将清理市本级、梨树管理部、双辽管理部及伊通管理部缴存职工在公主岭管理部的相关在途业务,如有此类业务请各位缴存职工在12月10日前办理完成。
四、12月16日起将解除在公主岭管理部贷款职工的还款银行卡及在公主岭管理部自愿缴存职工缴存银行卡扣款,后续签约、扣款模式等业务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五、市本级、梨树管理部、双辽管理部及伊通管理部缴存职工在公主岭管理部签约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款的将于12月16日解除,解除后将采用从贷款还款卡扣划方式进行还款,希望各贷款职工关注还款卡内余额,避免出现逾期风险。
六、公主岭管理部原有住房公积金归集账户将于12月16日停止使用,请在公主岭管理部开户的各缴存单位于12月16日起停止向原有账户划转住房公积金归集款项,具体收款账户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为准。同时为确保各缴存单位暂存款挂账资金准确,要求在公主岭管理部开户的各缴存单位在12月16日前赴公主岭管理部核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情况。
特此通知,如有其它情况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