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县(市)管理部: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5】59号),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如下:
原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现将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870元。该缴存基数下限从2025年12月开始执行,各缴存单位务必在2025年12月底前调整完毕。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经办人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基数调整。未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经办人需前往住房公积金柜台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初审:郭䶮
复审:吕世成
终审:陆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