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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56   来源: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商贷还贷提取周期政策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改革,精准保障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依据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座谈会有关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服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业务办理实际,拟对我市商业住房贷款还贷提取业务周期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拟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拟优化调整内容 

  在现行商业贷款还贷按年提取政策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按季度、按半年三种提取频次,由缴存职工自主选择办理商贷还贷提取业务。 

  二、有关说明  

  本次仅优化提取办理周期频次,不修改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核心制度条款,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所需材料、审核流程等仍按我市现行管理规定执行。 

  对以上修改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76580888@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136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629日止。



初审:肖涤平
复审:伦丹丹
终审:陆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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