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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13:24   来源: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中心党组坚持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依据,紧贴中心法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全面推进法治中心建设,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截止20201216日,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0.37亿元(加息),同比增长8.6%,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7.08亿元,归集余额74.37亿元;共办理提取业务183304笔,提取金额9.54亿元,同比增长15.5%,住房消费提取6.01亿元,占提取额的63%,非住房消费提取3.53亿元,占提取额的37%,历年累计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共52.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736笔、18.64亿元,分别增长6%17.18%,累计向58990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3.92亿元,贷款余额67.16亿元;共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46.76亿元。实现了资金安全、无案件、无事故目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为推营商环境优化,降低企业成本,方便职工便捷、高效的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决定。对照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本着要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时限只能缩短不能延长的原则,不断优化各项审批和业务办理流程,积极下放审批权限。实行综合柜员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制,公开向社会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目前归集、提取、贷款等核心业务已全部实现一次办结。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定期依法公开最新政策、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等信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信息通过互联网业务渠道主动推送,增强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的透明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绝不发布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本年相继制定并印发《四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四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四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业务文件,按时上报市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示,确保文件顺利发布实施。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及监督。其它一般行政决策事项则由中心直接负责,采取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实行集体议事决策。只有经过集体讨论、通过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行政决策才能进入实施环节。同时,中心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协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加重要的业务和工作会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业务合同文本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所有的行政执法依据、流程及岗位职责等固化并向社会公开;将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可回溯管理,切实保证执法留痕有据;把法制审查制度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经程序,并严格执行到位,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等政务信息,及时、规范公开涉及群众最切身利益的信息,重点公开职工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页、政务公开网、政务微信、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等综合服务平台的政务公开作用,方便群众查询和业务办理。 

  中心定期向管委会汇报上年度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管委会对中心管理行为、政策执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发展动态的监督。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控制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安全和保值增值。 

  充分发挥资金管理和业务稽核作用,定期检查中心各科室及管理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资金管理业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出具内审稽核报告,对差错业务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业务可追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优势,对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涉及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协调和疏导,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化解矛盾。二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信箱、微信公众号、中心官网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有关维护住房公积金权益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对职工反映单位不缴、停缴公积金的投诉,中心均能通过电话、发函或上门的方式加以处理,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向投诉职工通报核查情况,结合实际妥善进行处理,本年度未出现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积极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及管理,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有关原则和要求;坚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干部。 

  (八)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中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有关工作落实。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中心分管领导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注重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每半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研究部署,遇有临时重要工作及时研究布置。 

  为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指导。一是深入学习中央领导有关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法治工作会议的精神,通过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了做好普法工作的使命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普法办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中心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三是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中心根据每年的普法内容,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形势,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上级安排的普法培训、宣传等活动,中心都能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四是落实经费保障。为保障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心对普法工作给予充分的资金保障,订阅各类法制宣传报刊杂志,制作普法宣传横幅,分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五是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通过发放公积金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编印住房公积金简报、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方式,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九)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中心通过业务培训、业务自查、政策宣传等方式治理行业乱象问题,总结出对内、对外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严厉打击提供虚假手续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的发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中心每位党员干部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并签署了扫黑除恶承诺书。保证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利用职权、影响力、家族势力等进行垄断经营;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情,不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有针对性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全面、深入和及时,目标针对性有待加强。 

  二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接受正规法律教育的工作人员比例不高,持有执法证人员仅为18人。 

  三是制度不健全,政策不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正确看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使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行为中能够明晰执法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以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新形势的要求。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作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主动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同时配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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