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了。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全面的提升。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推进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关键是要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和坚持法律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下发以后,中心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工作与群众工作紧密相连。作为市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不仅是为民服务的窗口,更是市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主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为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的总格局,并交办给内部稽核审计科去监督落实。
2.进行周密部署。按照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提上党组议事日程,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到单位年度目标考核。2022年,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工作会议,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3.提高决策水平。中心要求凡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多渠道公开征求意见;凡是涉及重大项目、年度预算、政策法规及重大人事调整,必须进行集体决策。在决策程序上依法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审核和集体讨论的程序进行,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策的,依法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议事决策规则执行。
4.落实考核评价。中心党组把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二)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今年中心12名持有执法证人员全部通过了四平市司法局组织的2022年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我们为了充实执法队伍,今年要求中心所有在编人员进行网络学习、考试,现参考人员已经全员通过考试等待发证,到时中心执法人员将占全体职工的83%,同时,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把行政执法和监督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和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配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权力,把部门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不同执法岗位上,做到权力清楚,职责明晰。在执法和管理过程中,通过录音、录像或文字的方式,把每一个环节记录备案。对每一件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均在市政府信用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执法服务方式,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提示、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方式方法,让被执法单位和个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把服务作为执法的前提。
3.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的现象,按照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根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适用规则,确保处罚结果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行政处罚裁量权事实情况的监督,基本达到了“三个100%”,即:行政处罚案卷落实案件主办人、法律审核指导达到100%;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述完整的违法事实依据和行政处罚依据、体现违法行为等次和处罚标准的完整内容达到100%;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执行结果一致,罚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达到100%。
4.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要求,依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复议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后果严重程度或影响恶劣程度,依法追究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三)坚持法律法规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的扩大和缴存人数的增加,一些社会矛盾和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中心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政务公开、规范文件、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设立法律顾问、落实干部学法等制度,为依法行政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与群众纠纷夯实了基础。
1.坚持依法决策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减少并及时纠正违法决策和不当决策情形的发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确保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情权。
2.坚持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22年,中心制定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始终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和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3.坚持依法信访、诉讼、咨询和行政复议制度。针对信访案件,要求接访人员要做好政策解读,尽最大努力调解矛盾。畅通行政复议、诉讼渠道,积极应诉,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听证、复议和出庭应诉,并积极提供相关案卷文书,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同时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沟通,处理中心法律纠纷和诉讼案件。
4.坚持法律顾问和干部学法制度。中心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管理办法,聘请专业律师为住房公积金提供法律事务服务,直接参与到行政执法案件调查、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法律文书制作等具体工作中,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坚持把加强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领导班子学法、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在编职工在线听法制讲座等形式,着力培育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5.开展全民普法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活动。中心党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下一要做好开展“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今年我们又进行了《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公积金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行政执法少,仅有几次联合执法。
(二)有针对性的宣传面还要进一步扩大。仅限于手机APP以及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宣传,主流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大。
(三)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干部职工专业水平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原有的执法人员少,占在编人员比例为34%,今年虽然新增17名执法人员,但总体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已经47.3岁,执法队伍人员老化。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中心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组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中,将法治建设学习制度化、常规化。通过“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落实到个人,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防止和纠正工作过错行为,确保职工干部尽职尽责。
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年来,中心各方面法治工作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发生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原则,及时清理、上报、废止规范性文件,及时研究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不足问题。
2.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程序和要求对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决定、合同制定以及投诉处理决定等事项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的作用,规避法律风险,确保行政决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图,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规范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住房公积金领域法律法规。全系统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执行或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学习。
2.做好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制订2023年度中心人员普法、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积极推进中心法治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会和讲座等,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治机构,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加强法制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法制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法制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法制机构作为本单位的执法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中心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