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四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和说明》《四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四平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四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修改四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建议和说明》《202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草案)》七项内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四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0个科室,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1人,其中,在编 64人,非在编4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65家,净减单位216家;新开户人数0.59万人,净减人数0.14万人;实缴单位2365家,实缴人数11.02万人,缴存额20.9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8.37%、下降1.23%、增长3.20%。2025年末,缴存总额222.4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38 %;缴存余额93.72亿元,同比增长6.9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25年,3.3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85亿元,同比增长13.6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99%,比上年增加6.52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28.7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0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1.33%。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74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96万笔136.93亿元,贷款余额38.4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36%、 2.25%、下降10.9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1.01%,比上年末减少8.2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与上年持平。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98笔3204万元。 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5267.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446.6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5.65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65亿元,1年以上定期41.3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6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1535.33万元,同比增长11.41%。存款利息9795.8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1718.09万元,其他21.3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3898.92万元,同比增长7.18%。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3702.5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91.86万元,其他4.5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7636.41万元,同比增长20.04%。增值收益率0.84%,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600.59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35.8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1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59.81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2732.3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952.4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600.59万元,同比下降5.94%。其中,人员经费1234.54万元,公用经费236.67万元,专项经费129.3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2289.41万元,不良率0.59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2732.35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9.90%,非企业单位占68.87%,灵活就业人员占1.2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6.57%,非企业单位占63.00%,灵活就业人员占0.4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54%,租赁住房占2.6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3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10%,其他占3.5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1.0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31%,比上年末减少2.07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7.86%,购买二手房占22.14%。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0.80%,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9.2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61.93%,30岁-40岁(含)占22.99%,40岁-50岁(含)占14.01%,50岁以上占1.0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8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12%。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8.41%,比上年增加9.9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情况。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5〕7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丰富可提取房租类型,规定“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以及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2025年中心租房提取金额3920.69万元,同比增长32.88%;2025年末中心累计租房提取金额15220.3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4.70%。2025年中心新增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2025年中心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4665.33万元。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为强化住房保障功能、适应就业形态多元化趋势,调整了2025年的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将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842元,下限调整为1870元。
2.提取方面:为更好满足广大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缓解购房压力,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办好“民生实事”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中心对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旨在为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全面提升缴存人满意度。(1)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对地域、户籍的限制。(2)取消缴存人须在规定时间以内办理提取业务的限制,包括本地和异地全款购房提取、提前部分偿还(结清)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3)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前部分偿还(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因提取时间超期或异地购房限制等原因,从未以该套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总购房款和实际发生的提前还款额。
3.贷款方面:(1)取消贷款申请时间限制:取消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贷款”限制,使缴存人申请贷款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12个月也可申请贷款,彰显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民生温度与服务效能。(2)延长贷款年龄上限:将借款申请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延长至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且仅按借款申请人年龄核定可贷年限,不再将共同申请人纳入年龄计算。消除因共同申请人年龄差异带来的可贷年限不均衡,让政策适用更公平。(3)提高二孩、三孩家庭以及人才引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下,申请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民生兜底、政策引导、人才支撑的核心作用。(4)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根据2025年5月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市住房公积金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推出“预约办”“上门办”“跨省通办”等服务方式。同时在窗口设立“绿色通道”,为法定优先或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帮助的缴存人提供服务。并开展工作日午间不间断服务、延时服务、引导服务,2025年共预约服务3次、上门服务9次、延时服务45次、午间不间断服务800余次,增强服务的全面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缴存人办事体验,市住房公积金创新推出“网办为主、自助为辅、窗口补充”的服务模式,以主动服务、引导式服务为抓手,积极探索便民新举措。实行“容缺受理”,利用容缺手段、通过协查方式为缴存人调取容缺手续影像资料,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聚焦业务窗口政务服务提质增效需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体验。通过更新高拍仪、自助终端机智能化设备,精准补全服务硬件短板。业务窗口全面启用新型高拍仪,依托其高清扫描优势,有效避免因扫描关键信息模糊导致二次核验或补扫,保障了电子档案的规范性、准确性,为后续业务复核及档案查询提供了可靠支撑,实现窗口业务办理效率有效提升。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新型自助终端机,集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高频业务查询功能,缴存人可自主打印缴存证明、明细清单等核心材料,无需取号排队,形成了“窗口办+自助办”的互补服务模式,切实增强缴存人的办事获得感与满意度。
(四)当年数字化建设情况。
聚焦机房核心设施运维保障需求,完成机房精密空调的更换升级。新更换的精密空调可精准调控机房温湿度,为服务器、存储设备等核心硬件提供稳定运行环境,有效规避因环境因素引发的设备故障。通过采购专业机房维保服务,建立7×24小时运维保障,定期巡检、排查故障,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严守数据安全底线。完成核心业务系统和基础网络三级等保测评与备案,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筑牢信息化根基。
(五)当年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25年,郭䶮同志被评为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
2.2025年,施丽英同志被四平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巾帼岗位先锋”。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1日
初审:孙静
复审:伦丹丹
终审:陆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