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住房民生中的作用,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重新修改了《四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四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017113180@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136001,请在信封上注明“管理办法(或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截止。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6日